刘某在处理违章
胶东在线2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周爽 通讯员 王军良 崔凯顺) 近来,烟台开发区三大队违法处理室来了一位伴着浓郁的酒味的固执司机。大约他自个也没想到,处理完违章预备驾车脱离时,被大队民警以"醉酒驾驶 明知故犯"逮个正着。等候他的,将是法令的制裁。
7日下午,在烟台开发区三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在处理违章进程中发现刘某斜靠在柜台前,做法举动失常,且身上宣布出浓郁的酒味。处理完违章后,刘某驾车预备脱离时,被大队执勤民警及时发现进行了拦停。经民警当场酒精测验,刘某体内酒精含量居然到达173mg/100ml,归于醉酒驾驶。大队民警依法对驾御石栏板员刘某开具强制办法凭据后,并扣留了驾御证,按规则将驾御员带到医院获取血液。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则:饮酒后驾御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御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御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御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撤消机动车驾御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有些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御证,依法追查刑事职责;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御证。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