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22 00:02:25
  • 阅读(9979)
  • 评论(7)
  • 原标题:新华社记者汤计指《我国新闻周刊》报导失实,遭另一方否定

    《我国新闻周刊》近期的一篇报导陷入了争议。

    8月21日,《我国新闻周刊》经过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了《对于“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落马”一稿的声明》。

    声明称,宣告于《我国新闻周刊》第769期的《冯志明落马不祭呼格冤魂》一文,系我刊记者王珊赴呼和浩特进行多方采访后完结的报导,其内容包含新华社驻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在承受采访时当面供给的多处详细信息(均有录音为证)。

    声明指出,2016年8月20日,微信公号“记者汤计”宣告“新华社记者汤计声明”,宣称上述报导“道听途说、未经核实”“内容严峻失实”,并称记者王珊“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准则,丧失了新闻人的工作操行”。

    《我国新闻周刊》一方以为,汤计的上述声明与现实不符,危害了《我国新闻周刊》及记者王珊的名誉权。“对此,我刊请求汤计当即撤回上述不实言辞,中止侵权做法,一同,我刊将不扫除采纳保护名誉权的举动,包含发布记者对汤计的采访录音,以正视听。”

    此前,微信公号“记者汤计”8月20日发布了一篇名为网络公关“新华社记者汤计声明”的文章,作者署名为“新华社记者汤计”。

    文章称,《我国新闻周刊》记者王珊在“呼格专案组组长落马”一文中,严峻侵略其名誉权,将一些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工作”写入报导,形成该文内容严峻失实,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准则,丧失了新闻人的工作操行,给社会形成不良影响。“自己请求王珊及《我国新闻周刊》当即采纳办法消除影响,中止侵权做法。自己依法保存对《我国新闻周刊》以及王珊的法令诉讼权。”

    据新华社报导,冯志明是呼格吉勒图画专案组组长,案发时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榜首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作一同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危机公关公司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定呼格吉勒图死刑并当即履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被捕,其告知的17起案子中包含“4·9”女尸案,然后引起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画的广泛重视。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

    据内蒙古新闻网2016年2月1日清晨音讯,呼格吉勒图画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分敏捷发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其间,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2016年8月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罪、贪污罪、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

    在《我国新闻周刊》的报导《冯志明落马不祭呼格冤魂》中,汤计作为受访方针之一,供给了许多信息。

    比如,报导称,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身着便装来到坐落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呼市公安局。其时,他现已以“身体不适”为由网络危机公关公司请假近一个月。这一天,他接到指令要来“参与一个首要会议”。下午3点摆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到了正在公安局大院里和别人扳话的冯志明,当即宣告其被同意带走承受查询。“五六个身体本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地绑走,抓捕的景象格外不好看。”汤计通知《我国新闻周刊》。

    此前,出于偶尔,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得知“呼格案”,了解到呼格吉勒图也许是被误判,而真凶还有其人。从2005年起,他接连发了五份内参,借着新华社特有的管道,直接向中心反映呼格案,每份都得到了中心高层的指示。

    2014年11月20日,呼格案总算宣告发动重审程序。12月初,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判定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5年1月22日,新华社社长、党组书记蔡名照为汤计颁发了自个一等功的奖章和证书,以赞誉汤计为呼格吉勒图画的重审所做出的奉献,这几乎是新华社记者的最高荣誉。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4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