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0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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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有网民发帖称,狗咬伤人,人打伤了狗,被拘留了电热水器生产厂家,人还不如“狗”?8月3日,连云港警方回答称:7月5日晚,陈某家的狗将王某女兄弟李某玲手臂咬伤。7月7日晚,陈某在遛狗过程中,遇到王某和同行另一男人,两人持刀将陈某家的狗砍杀,经确定,狗价值人民币3.6万元。现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成心破坏资产罪被连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男人砍杀曾咬伤女兄弟的狗,是不是涉嫌成心破坏资产罪?假如仅从警方回答描绘来看,应该说,警方这么做并非彻底没有有关法律根据的。终究,在“狗咬人”已发作两天后,男人因泄愤成心砍杀别人“价值人民币3.6万元”的狗,的确也许涉嫌成心破坏资产罪。根据《刑法》,成心破坏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有别的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而依照有关司法解释,成心破坏公私资产,形成公私资产丢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但进一步联系此案发作的详细布景原委,尤其是考虑到这儿“狗”作为“公私资产”的特别布景来看,笔者认为,简略以“成心破坏资产罪”来追查杀狗男人刑责,事实上又存在很多疑点。

      首要,男人之所以砍杀狗的事实真相因素终究是什么——终究是朴实出于泄愤,仍是迫于无法的“正当防卫”或“紧迫避险”?对此,网帖的描绘是,7月7日晚,当王某再次遇到陈某和其狗时,“恶狗再次想上来咬人,出于自卫当事人就打伤了这条恶犬。”若网帖所述事实,男人砍杀妄图再咬人的恶犬,显着归于“正当防卫”或“紧迫避险”领域,不必承当刑事职责。根据《刑法》,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产业和别的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纳的阻止不法侵害的做法,对不法侵害人形成危害的,归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产业和别的权力免受正在发作的风险,不得已采纳的紧迫避险做法,形成危害的,不负刑事职责。

      更主要的是,即使退一步看——就算男人杀狗不归于“正当防卫”或“紧迫避险”,该做法是不是必定就构成成心破坏资产罪,也是仍存在进一步值得酌量琢磨的地方的。如这儿作为被“破坏资产”的狗,是不是归于狗主人的“合法资产”?由于构成“成心破坏资产罪”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被破坏资产须是“合法资产”,如《刑法》92条规则,“公民私家一切的产业”只包含公民依法获得的合法产业,而不包含不合法产业。而根据现在媒体报道和本地有关养犬法规,上述事情中狗主人的养狗做法,无疑具有显着的不合法性质,由于该狗为“一只德国牧羊犬”,归于“烈性犬、大型犬”,而2013年《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则:“制止养殖烈性犬和大型犬”,“任何单位和自己有权对违法养犬做法进行劝止、告发和投诉”。而此前国家层面的《家犬管理条例》也曾规则,凡未打针狂犬病疫苗的犬(包含无符号犬),一概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职责。

      这种布景下,假如狗主人涉嫌违法养犬、所养犬也非合法资产,那么不管根据《刑法》,仍是有关养犬规则,男人砍杀这一违法养殖且已“伤人在前”的烈性犬,显着很难说构成“成心破坏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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