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31 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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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江苏网7月31日讯 7月29日上午徐州植发,盐城晚报记者从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得悉,阜宁县政府出台惠民方针,鼓舞县城户籍以外的人员交纳住宅公积金,并给予每个缴存账户每月50元补助。据了解,这项补助方针在全省尚属首例。

      城乡一体化的大布景下,不少农村人进城安家立业,为了扩展住宅公积金覆盖面,增强打工者及外来务工人员购房的付出才能,阜宁县政府推出惠民行动,鼓舞县城户籍以外的人员(又称“新市民”)交纳住宅公积金。

      阜宁县政府组织专项资金500万元,对“新市民”参与住宅公积金建制进行补助。树立住宅公积金的“新市民”每月每户可拿到50元补助,每个公积金账户补助2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新市民”能够交纳住宅公积金并享用政府补助是执行国家对于“将打工者和个体工商户归入住宅公积金体系”以及省、市对于“新市民”交纳住宅公积金的详细配套方针。

      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市民”只需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在阜宁县城采购新建商品房即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请求借款时,可按照自由职业者身份处理低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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