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18 1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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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晋代曾经,中国是没有“离婚”这个词汇的,古称“离异”。到晋代,“离婚”才正式出如今司法法令中。出名书法家王献之其时娶了名人郗昙的女儿郗道茂,王献之后来便与郗道茂“离婚”,而另娶的。古代离婚程序也没有如今这么杂乱,老公的一句话就行了:老公不高兴了,能够——休妻;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自动隔断,能够叫儿子——出妻。孔子的弟子曾子,仅由于老婆蒸梨不熟,就将她“出”了。三国时风云人物、魏王曹操,年轻时对婚姻也不太严厉,仅仅是一时生气输送滚筒,就将很贤惠的原配丁氏给休了,这才有了曹丕生母卞氏“转正”的时机。

      但是古代离婚尽管没有如今这么杂乱,但也有相应的规则,只要——老婆不孝、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有恶疾、喜爱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状况,老公才能够思考离婚,官府才能够判离,即所谓“七出”。最典型的当是南宋出名诗人陆游动力滚筒与表妹唐婉离婚的一事,陆唐这对表哥与表妹志同道合、恩恩爱爱,但是陆母不喜爱唐婉这个儿媳妇,便逼陆游夫妻俩离婚,理由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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