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1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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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切实执行燃煤高速电机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针 做好电力保供作业的告诉

    财税〔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动力电力保供作业,现就执行燃煤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针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对购买运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则的,在纳税人自愿请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留抵退税处理进展,标准高效快捷为其处理留抵退税。

    各地财政和税务部分要高度重视燃煤发电企业留抵退税作业,亲近部分间协作,加强方针宣扬教导,及时把握企业经营和税收状况,要点做好购买运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留抵退税执行作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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