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15 1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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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9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奉新县公安局原民警)偷盗案进行一审揭露宣判,以被告人陈某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15000元。

    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亲属、被告人单位代表星艺装饰、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 20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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