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纳贿、滥用职权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志南使用担任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运营、用地批阅、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3432.8758万元。2007年至2017年,张志南在其担任批阅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形成财政资金丢失合计人民币1.48644772亿元。提请以纳贿罪、滥用职权罪追查被告人张志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充沛宣告了争辩定见,张志南还进行了最终陈说,当庭表明认罪悔罪。最终,法庭宣告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大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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