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08 17: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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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社香港4月8日电 (记者 张晓曦)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8日在到会立法会答问会时表明,有关完善推举制度修订法令草案若征得行政会议千紫门窗赞同,将能够在4月14日于立法会特别加开的会议进行首读。待该草案取得通往后,准备未来一年三场推举的作业便须立刻打开。

    当日于香港特区立法会举办的行政长官答问会,原定在5月进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承受林郑月娥的提议,将答问会时刻提早,让行政长官与各位议员能够会集评论3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经过的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林郑月娥在开场讲话中指出,跟着中心完成了"决议+修法"的作业后,特区政府须抓住依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正本地有关法令的作业;亦要做好大众说明,让更多香港市民认同完善推举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并支撑有关作业。她亦感谢立法会在内务委员会下建立小组委员会并已举行4次会议,待特区政府提交法令草案后,小组委员会将转为法案委员会,审议有关法案。

    林郑月娥表明,经过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已确认名为《2021年完善推举制度(归纳修订)法令草案》(法令草案)若征得行政会议赞同,将能够在4月14日于立法会特别加开的会议进行首读。法令草案包含修订《行政长官推举法令》《立法会法令》《推举办理委员会法令》《区议会法令》《推举(作弊及非法行为)法令》五条主体法例和相关的隶属法例,并会修订上一年经过的《紧急情况(换届推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更改立法会换届推举的日期。因为时刻急迫,特区政府会尽量合作法案委员会的审议作业,并会就详细做法咨询法案委员会主席的定见。

    她指出,依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由香港特区以本地立法处理的详细事项包含:界定推举委员会界别分组和立法会功用集体的法定安排、咨询安排、相关集体和合资历集体选民、分区直接推举选区的区分、提名人提名方法、投票方法、提名人资历审查委员会组成等;特区亦会采纳办法,依法规管操作、损坏推举的行为。待法令草案取得通往后,准备未来一年三场推举的作业便须立刻打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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