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28 13: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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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式冠状肺炎疫情迸发,经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日子坊"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延聘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出售宣扬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波折流行症防治罪立案侦办。

    案子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痛经对侦办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依据规范引导侦办机关合法取证,保证了侦办作业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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