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28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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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2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得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本科校园设置暂行规则》《高级校园命名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级校园设置作业的定见痛经》《关于加速推动独立学院转设作业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则,经四川省高级校园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调查和第六届二次会议评议,并经教育厅党组研讨,拟引荐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转设为成都外国语学院(暂定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转设为锦城学院(暂定名),并按程序报请教育部批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刻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公示期内,对拟引荐转设校园有定见者,可向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脚踏实地。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实在名字,并写明自己作业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四川省高级校园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分:四川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红星新闻记者 张瑾 刘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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