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触及4个案子、身负9项控罪的香港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上一年年末以公事拜访为托言前往丹麦,随后宣告流亡海外,正被香港警方通缉。香港《东方日报》24日称,警方正查询及考虑申述涉嫌帮忙许智峰逃跑的两名丹麦议员以及多名当地政界人士。
首战之地的是丹麦绿党议员艾巴伊克以及保守党的阿米兹波尔。据《东方日报》报导,丹麦国会外交政策委员会主席马丁为此联同别的两名议员宣布联合声明,煽动其他政界人士及政党参加支援。该声明宣称,丹麦国会议员可自在行使其国会职务而不受报复要挟。时势评论员陈云生称,艾巴伊克等丹麦议员宣布虚伪声明,约请有案在身的许智峰脱离香港,更为其转到英国铺桥搭路,涉嫌帮忙罪犯逃跑。他直言,3名当地议员这次的声明等于变相供认"帮忙罪犯逃跑"确有其事,有关行为适当羞耻,也令自称法治社会的丹麦沦为笑话。
至于引渡丹麦议员,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即便国际刑警对相关涉案者宣布通缉令,但由于香港与丹麦之间并无移送逃犯协议,除非有关人士自行进入香港司法统辖规模,不然难以进行检控。前保安局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则以为,两地之间虽无引渡组织,但有刑事司法合作协议,港府可要求丹麦法律部分帮忙录口供,假如把握满足依据可通过国际刑警宣布通缉令,将相关人士缉拿至香港归案。她说,在境外帮忙许智峰逃跑的人士至少触及两项罪过,包含《刑事诉讼程序法令》(第221章)第89条,"任何人帮忙、唆使、鼓动或促进另一人犯任何罪过,即属就同一罪过有罪",一起还有《刑事罪过法令》(第200章)第159A条的串谋罪。其间港府对串谋罪有域外统辖权,若嫌疑人日后进入香港境内,法律部分可进行逮捕。
香港保安局日前表明激烈斥责任何妄图躲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被通缉以进行检控的人逃跑离港均属逃犯,特区政府会清查一切逃犯的刑事责任,令他们面临法律制裁,"警方会依据案子的实际情况,依法循不同途径清查逃犯的下落广州祛疤最好的医院,将其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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